北京民事律师:医美纠纷调解成功助委托人获退款和赔偿
2024-12-18 09:52:12
被告北京A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系专门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主体,其经营地址位于(原知名北京A1总医院)体检中心二楼,并一直自称A1总医院的分支机构。
原告刘女士看到其在一款医美 APP发布的广告后前往被告处,被告工作人员一直以A1医院医生自居,称自己是北京A1医院的分支机构。基于对北京A1医院的信任,刘女士花费了1.7万余元在被告处接受了双眼皮修护的医疗美容服务,然而术后却出现诸多问题。
刘女士通过12345投诉被告A医院后,方知被告并非北京A1医院的分支机构,而是2018年成立的私立美容医院。气愤的刘女士多次找到医院讨要说法,但医院态度强硬完全拒绝沟通。
无奈之下,刘女士来到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恒略律师介入后,首先对刘女士进行安抚,接着又向她询问相关情况和了解其诉求,在律师的指导下,刘女士找出了相关的手术记录。
在法律实践中,医美案件通常不容易构成伤残,恒略律师另辟蹊径,从医院存在隐瞒事实这一有利事实着手,律师认为被告存在隐瞒案涉医院的真实情况,使原告产生误解,进而与其订立合同,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恒略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逻辑缜密、依据充分的起诉状和详实的证据材料诉至法院。
面对恒略律师有力的庭审举证和陈述,担心被“坐实不利结果”,被告一改往日的强硬态度,终于松口同意进行调解。
随即恒略律师对刘女士的诉求进行充分了解,刘女士决定不进行鉴定。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被告于2024年1月19日前给付刘女士调解款35992元。目前,已经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