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考体检这些常见问题须知道→
2023-12-16 15:31:14
伟德体育高考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检结论是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填报高考志愿、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近期,部分省市的高考体检工作已陆续展开。体检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体检时,要检测哪些项目呢?体检结果对录取有什么影响?一起来看↓↓↓
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检测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所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含兼报单招单考考生),须按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本考区指定的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在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在校生需在学校的安排下,统一到指定的体检医院参加体检;非在校社会考生需咨询当地招考办,到指定考区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体检当天,一般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区、县(市)招考办打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以及区、县(市)招考办规定的其他材料,并按规定缴纳高考体检费。
根据往年要求,高考体检标准是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辽宁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管理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03〕12号)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通过体检,一方面,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考生经过系统检查后,各科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两种提法,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予录取”具有肯定性,指考生填报了该志愿专业,即使成绩再高也不会录取。“不宜就读”则指考生报考了不宜就读的专业,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考生除根据各人体检结果对照《指导意见》相关条款的限报专业外,同时一定要参考所报高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避开限报专业。
2、体检前保持规律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在要求时段内禁食禁水。
1、考生应如实填报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和残疾状况,并对其线、考生与体检医生认真配合,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并按体检项目要求接受检查。考生要注意了解个人的单项体检情况,发现与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来并核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考生视力的相关要求,特摘要如下,供参考: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对身高有限制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具体要求请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
军校、武警、公安院校和飞行专业等对体重有明确要求。例如:军队、武警院校标准: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公安院校标准: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身体匀称。除了以上院校外,考生在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时,也要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看其中是否对体重有要求,避开受限的院校和专业。
“不予录取”具有肯定性,指考生填报了该志愿专业,即使成绩再高,也不会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特别注意主检医生做出的体检结论。“不宜就读”的专业是指《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的9条内容,是供考生填报志愿作为参考。考生报考了不宜就读的专业,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单位向体检医疗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安排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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